F.3 二氧化碳灭火器


F.3.1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灭可燃液体火灾、可燃气体火灾、600V以下的带电B类火灾,以及仪器仪表、图书档案等要求不留残迹、不污损被保护物的场所,不适用于固体火灾、金属火灾和自身含有供氧源的化合物火灾,若扑灭600V以上的电气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为-10℃~55℃。
F.3.2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最常见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加压液化后的二氧化碳充装在灭火器钢瓶中,20℃时钢瓶内的压力为6MPa,灭火时液态二氧化碳从灭火器喷出后迅速蒸发,变成固体状干冰,其温度为-78℃,固体干冰在燃烧物体上迅速挥发成二氧化碳气体,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无残留痕迹,不污染环境,不导电。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m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室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F.3.3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按其开启的机械型式,可分为手轮式和鸭嘴式两种。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由喷筒、手轮式启闭阀和筒体组成,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由提把、压把、启闭阀、筒体和喷管等组成,灭火器筒体材料应采用无时效性的铬钼无缝镇静钢。使用时,应先将灭火器提到距离起火点5m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型喷筒根部的手柄,把喷筒对准火焰,另一只手逆时针旋开手轮(使用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或压下启闭阀的压把(使用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喷射气化二氧化碳灭火。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
F.3.4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由钢瓶、阀门、喷射系统和推车行走系统等组成,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快速推拉到燃烧处,在距离着火点10m左右停下,一人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拔出阀体保险销,按逆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将阀门开到最大位置,喷出钢瓶内的高压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剂,将火扑灭。
F.3.5 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燃烧面较大,使用者可左右摆动喷筒,直至把火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喷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燃烧范围,造成灭火困难。
F.3.6 使用时应注意灭火器保持直立状态,切勿横卧或倒置使用,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也不要把喷筒对着人,防止被冻伤。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且不宜在室外大风时使用。在室内狭小的密闭房间使用时,灭火后使用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扑救室内火灾后,应先打开门窗通风,然后人再进入,以防窒息。
F.3.7 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存放地点的温度不得超过42℃,不得受到雨淋、烈日暴晒、接近火源或受剧烈振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运输时应避免碰撞。二氧化碳灭火器应由专业单位负责保养、维修,每季度应定期检查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压力值是否符合要求,瓶头阀、喷筒、喷射软管等有无损坏,简体是否锈蚀或泄漏。灭火器一经使用或灭火剂不足(减少了额定充装质量的10%)时应立即再充装,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前应逐具对灭火器简体和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组件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22.5MPa,试验时不得有泄漏、破裂以及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变形。二氧化碳钢瓶灭火器还应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测定,变形率不应大于3%。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年月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送至指定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再使用,不合格者应进行报废处理。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内部应清洗干净,并确保筒体内干燥,不允许有明显锈蚀,然后方可充装灭火剂,充装后应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每次检验、维修和水压试验后应在灭火器上标明日期,其中水压试验时间和试验单位用钢印打在筒体肩部。按《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的规定,从出厂日期算起,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的使用期限为12年,灭火器过期、损坏或检验不合格者,应及时报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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